
最新 | 天津机场明确:明起,禁止携带!

6月26日,民航局发布通知,自6月28日起,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、3C标识不清晰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
记者了解到,天津机场也将于6月28号开始执行这一政策。
天津滨海机场安检站综合办公室业务助理 朱明介绍:
根据民航局的最新规定:充电宝在携带乘机的要求以及额定容量规定上与之前相同,不同点是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、3C标识不清以及涉及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
举例说,如果充电宝的定额容量符合乘机要求,但无3C标识的话,也是不能够携带的。目前可以携带乘机的充电宝一方面要保证额定容量符合标准,另一方面要需要充电宝上明确有3C标识。
特别需要提示的是:
被召回的型号和批次也不可以携带,在我们在航站楼各出入口已张贴携带充电宝乘机的有关规定要求,在安检通道前端大屏上投放民航局有关携带充电宝乘机的紧急通知,并在安检通道内张贴告知信息,安排专人做好旅客解释工作。在张贴的相关通知中有两个二维码,旅客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来了解自己携带的充电宝是否符合3C认证或是否属于被召回的型号或批次。如若是禁止带上飞机的充电宝,旅客需自行处理。
来源:天津广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