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狗饭店上桌吃肉事件引发关注,商家停业整顿
宠物狗在饭店上桌吃肉一事引发关注,相关商家已停业整顿,据最新回应,该饭店涉嫌违规经营,宠物狗肉上桌事件引起相关部门重视,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此事,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遵守相关规定,此次事件提醒广大商家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,杜绝类似违规行为。
12月18日
一段宠物狗在北京某餐厅内
爬上餐桌直接食用
餐盘中生肉卷的视频
在网上传播
引发广泛关注
从女子晒出的视频中看到
宠物狗直接趴在桌上
舔食盘子里的生羊肉卷
女子还在一旁描述:
连盘底都舔了
这则视频发布于12月18日凌晨
发布网友还配文称
“旺财吃火锅,吃了一盘生羊肉”
涉事门店回应:已停业整顿
据纵览新闻报道,12月18日下午,涉事餐厅王爷府南门涮肉北京某店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事件发生于12月16日晚,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,并对当日所有就餐顾客退款且一倍赔付,同时将追究该事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。
该餐厅的负责人商先生介绍,此事件发生于12月16日晚,事发后店员当场进行了劝阻,将餐具封存更换处理,并进行全面消杀。
商先生表示,目前餐厅已停业整顿,并对所有当日就餐顾客退款、赔付一倍餐费。“我们也报警了,将对该事件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。”商先生说。
该视频引发众多网友批评
纷纷表示“太过分了”:
@小迪:我也喜欢狗,在家里你可以让他上桌吃饭,这是你的权利,可在外面对其他人来说,他就是动物,要分清界限,所以我很反感到店里进来这种大中小型的犬类动物,让人不舒服!
@敏子猪:狗再乖,是动物,会掉毛,带去餐饮店确实不合适,人与自然和谐共处,但是还是要有主次之分。
@pb:这么不文明还发出来炫耀,什么心态?
@西西:太过分了!这让其他顾客怎么想,我吃过狗舔过的盘子?!
也有不少网友觉得该餐厅监管不力:
@我是维尼尼尼尼:我不觉得狗主人有太大错,应该商家错更大。为什么让宠物进店?你可以门口放笼子寄存。如果没拍照呢?我之前去过一家店,狗直接抱进去了,再也没去过了。
@生活家:餐厅默许了这一切发生。没有舆论的压力,你看饭店会整改吗?正常的饭店根本就不让带宠物进。所以都不要上他家去吃饭。
有网友表示要避雷宠物友好餐厅:
@向日葵与米老鼠:可以让狗进食餐厅和坐飞机应该事先告知,尊重别人的选择权,如果没有告诉,我认为是侵权。
@王磊1038:建议餐厅在门口都立牌子声明一下:是否为宠物友好餐厅,方便正常人避坑。
@斌斌有礼:宠物允许进的,我是不进。 也有网友解释,就算是宠物友好餐厅,也不应该让狗上桌同食。
@哪有不重复的名字:宠物友好不等于把宠物当人哈~我去过的宠物友好餐厅,也都是让宠物进店而已,没有让宠物上桌的!
类似事件时有发生,律师解读
记者注意到,多地曾发生类似事件。
2025年3月,在江苏常州万象城bco豆库西餐厅,一女子用餐厅餐具喂宠物狗,引发热议。对此,工作人员表示,发现之后已经进行了整套餐具的报损。
当地市监局工作人员称,顾客的行为是不允许的,将派员到涉事餐厅调查处理,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调查程序,将依规处理该起公共卫生事件。
今年9月,浙江温州市民陈先生向媒体求助,他带孩子一起去餐厅吃饭,却发现隔壁桌有人带着狗一起吃饭,还用筷子喂狗。商家回应称系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,未第一时间发现涉事顾客带狗进店。
陈先生报警次日,当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到店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。
针对此事件,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接受《法治日报》采访表示:
目前,国家层面没有明确法律禁止宠物(非导盲犬等特殊工作犬)进入餐饮场所,仅有部分地方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。
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“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、商场、宾馆”;
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“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饮场所”。
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:
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”
餐厅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顾客用公筷喂狗的行为,可能被视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宠物可能携带细菌或病毒,具有威胁其他消费者卫生安全的可能。其他顾客(尤其带有孩子)对用餐环境卫生的合理担忧,属于餐厅应保障的合法权益范围。餐厅的疏忽使宠物进入并发生用公筷喂狗行为,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。
她表示,目前,虽无明确法律禁止宠物进入餐饮场所,但餐厅如果存在管理疏忽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则侵犯了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中国青年报综合:纵览新闻、法治进行时、新闻晨报、法治日报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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