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作者:访客

陕西民警因公牺牲,年仅46岁,英勇事迹永铭心间

访客 2025-10-24 15:48:35 71992 抢沙发
陕西一名年仅46岁的民警因公牺牲,令人痛惜,这位民警长期致力于公安事业,尽职尽责,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,他的离世令人感到无尽的悲痛和不舍,他的精神和事业将永远铭刻在人民心中。

10月23日,因公牺牲民警刘晓斌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汉中勉县举行。省委政法委、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,市县有关领导和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送别立足岗位、服务人民的优秀人民警察刘晓斌同志。

刘晓斌同志生于1979年8月,中共党员,陕西勉县人,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,生前是汉中市勉县公安局天荡路派出所民警,二级警长,一级警督警衔。10月20日22时40分,他突发疾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。21日3时10分,经医院抢救无效,不幸因公牺牲,终年46岁。

陕西民警因公牺牲,年仅46岁,英勇事迹永铭心间

刘晓斌同志从警20年来,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,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、对公安事业的热爱,融入每一次服务群众、每一起案件办理中。他累计接处警2781起,办理刑事案件455起、行政案件506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223名,查处违法人员400余名,为群众追赃挽损43万余元。

在平凡的岗位上,刘晓斌同志以日复一日的坚守、一点一滴的付出,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,展现了新时代公安民警的过硬作风与崇高品格。他多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,被汉中市公安局评为“全市优秀民警”,先后被勉县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‘三官一律’进村(社区)优秀驻村干警”、记个人三等功2次,被勉县公安局评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“优秀民警”“先进个人”等。

来源 | 汉中发布 西安头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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